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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间门面,我给房东交了15000远租金,房东也打了条子,写了租金金额和时间起止2009年1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但房东1月10日要我搬出去,说别人给的房租价格高些,他要租给别人,请问一下我可以不搬吗??如果我搬的话我可不可以找房东赔偿损失,毕竟我对门面进行了装修也花了5000多元钱,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09-01-14 23: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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