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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是十堰丹江口浪河镇青莫村的,家中有妈妈和一个结婚的哥哥,户口还没有转,她的爸爸在2001去世,现在青莫村2010要搞武当山漂流项目要占我妻子的房子地基,开发商和我妻子的哥哥在没有和妈妈和我妻子同意的情况下签了转让协议,请问此合同是否无效。还有我妻子是否可以按继承法规定拥有去世爸爸的2分之一的财产。我妈妈拥有她夫妻共同财产的2分之一还有我爸的2分之1的财产,我哥哥只拥有我爸的2分之1的财产,我认为此合同无效.现在开发商已经在没有得到我和我妈妈的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挖土机在我地基方位开挖,我要求施工方停止侵权,还要赔我损失。如开发商要我家的屋基作开发利用需和我妈妈。哥哥。我3人达成协议方可进行开发利用

离婚 2011-03-09 09: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是不能单方转让财产的。你妻子有权继承其父亲的部分遗产。
  • 应为无效。 我可以提供法律帮助,欢迎电话或当面咨询张律师 。
  • 你好,你可以起诉要求确认你妻子的哥哥和开发商签定的协议无效,并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我可以提供法律帮助,请电话和我联系~
  • 合同签约人,如未取得相应授权,处置他人财产权利的合同,无效。你妻子可以继承她父亲遗产的三分之一。即使你哥哥有部分产权,但因为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因此其也无权单独处置共有财产。可以起诉。
  • 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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