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张志和,男62岁在工地站岗值夜班后与另一名建筑工人66岁被施工队长安排到队长家送砖。半路从三轮车上摔落,5天后死亡。另一建筑工人无驾驶证,车无牌照为工地用车,车辆无事故。张志和算工伤吗?另一工人应负什么责任?

其他 2016-05-05 09: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应该按工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做好善后工作。如认为权益受到侵害
    【追问】另一工人应付刑事责任吗,如果协调按经济赔偿,钱是自己出,还是单位出。
  • 不属于工伤,
  • 不是工伤;另一工人的责任主要由其单位承担。
  • 从你的描述来看,张志和可能构不成工伤,工伤的话首先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再者是在上班期间受伤。这种建筑工地很少有签劳动合同的,应该属于雇佣关系,张志和在施工队长的安排下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受到伤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另一工人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 如果不是正常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间内,应当不属于工伤。但是属于队长安排,应当由队长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