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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云南人,2012年我跟一个江苏女孩认识,感觉两人挺合适就在一起生活了,我们两相敬如宾,过得满好的!可惜好景不长,就因为她跟我去云南看我爷爷时间在长了一点他家人逼我们分了手。当然我们都无法接受这个现实,2015年她打电话叫我回来并且承诺我不在为家人而跟分手了,我当然是回来了,说实话我真的很爱她!我们像以前一样的生活着,甚至比以前还要恩爱,还生了孩子,还是因为家人的原因我们没结婚证,孩子不到15天我就去长沙工作了,去了工作不好做,一个月才上8,9天班,我就给家里打电话说明情况,我要换地方工作,结果他爸爸打跟我讲他家不要我了!叫我不要在经过他家门口不然要把我脚打断!现在孩子才60天,为了孩子我什么都没说自己来到青岛继续工作,没想到她居然又找了一个男人,我快被气死了!跟我讲孩子她会好好带的。叫我以后不要打扰她和儿子的生活!这太没道理了吧?想想其他的都没有用,看看能不能得到法律的帮助,请问律师大人我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可以告他家吗?

离婚 2016-05-05 17: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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