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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当时在球场上和对方抢球,两个都有球权,但是我的动作快点,优先得到球,对方动作跟不上,致使他倒地受伤,当时裁判并没有鸣哨示意我犯规,导致颈椎受创,后住院治疗,治疗了1万多块,现在对方要去我进行赔偿,请威胁我说请律师告我,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是否应该赔偿?

其他 2016-05-05 12: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本案中的人身损害发生在双方自行组织的足球比赛中,此类案件具有一定的共性,争议焦点在于致害人行为有无过错,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认为此类竞技性比赛出现相互碰撞、争抢应属正常现象,只要不存在恶意犯规、故意冲撞,应认定为双方当事人对伤害结果均无过错。当事人双方也都是成年人,对竞技体育的危险性应当有预见能力。结合本案,在足球比赛中,俩人因争抢而发生的碰撞并不是自己主观所能控制的,由此造成的身体伤害,当事人双方及其他参与者在主观上均无过错。鉴于对方受伤确实与您的行为有关联,对对方的经济损失,应当依据公平责任原则,认为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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