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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欠他公司的货款,因当时大家关系很好,都说好了不急着还(口头上说),但因为他公司周转不来,逼我公司还款,并在上月我公司签下《催款通知确认书》,上面写明“如一月十日前不能支付完,下月起将按当月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五来收取滞纳金计算,本确认书具备法律责任,支持任何方式的追讨。”但在他公司却发短信来恐吓、威胁我,说他会找专业追款公司还追款,或者会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他哥是公安局的,他爱人是法院的……还说他手里有我亲属的所有资料,如果你不想他们受到骚扰和伤害的说,就快点打款过来,他还特别注明了“本确认书具备法律责任,支持任何方式的追讨”。 我想问:我现在没有钱可付,我想算滞纳金我也没办法,我怎么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法律顾问 2009-01-17 16: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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