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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4年12月6日通过一家派遣公司进入东莞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公司于2015年5月1日跟我直接签署了一份3年的合同。公司于2016年5月5日突然辞退我,只说厂里现在订单少了要裁员,我没有犯什么过错,公司也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也不给赔偿金,请问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怎样补偿我?谢谢

其他 2016-05-06 23: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公司做法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的相关法律规定,搜集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水平的相关证据,可以委托律师帮你申请劳动仲裁,争取应得的工资和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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