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公司开叉车,一天上十五个小时,撞坏消防门,刚进去做了十天,公司要求我赔三千块钱,我就不去上班了,公司要我交现金,这该怎么去处理?

其他 2016-05-07 16: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向劳动局投诉处理的。
  • 你好!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