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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商家提供了图纸,图纸中清楚明白的显示有门,而且在与商家沟通中,按照提供的图纸进行全包报价,具体的金额按照实际尺寸结算,商家说“量完尺寸,要收取30%的订金,现场交付量尺寸的师傅”。上门量房后,我现场向师傅交付了订金。商家事后打电话通知我,说前面的报价是玻璃隔断,不含玻璃门,如要做门需要增加费用。如果我不接受增加费用,商家必须扣取100元的上门服务费,然后退还其余钱款900元。我认为:①我提供给商家的图纸是含门的,而且图纸没有变过。②商家的报价与市场全包的平均价格相差不大。③按照市场通常做法,玻璃隔断与门无法分割,因为隔断与门的连接件必须相配套。据此:商家事后改变报价,属于商家漏报。商家要求增加报价,属于改变了要约的实质内容,原先的报价和上门量尺寸的合同基础已经不存在了,扣我的那100元不合理,应当全额退还。我提议:无争议的900元应当先退还给我,另外的有争议的100元双方继续协商。经沟通,商家坚持:必须扣100元,只能返还900元,在双方达成一致前,不退还任何费用。现在商家有点逼我同意他们的意思,请专家给点建议,谢谢!

其他 2016-08-16 16: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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