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3年8月26日到单位进行就业,一直也交养老医疗但从未签订劳动合同,至2015年底单位卖给其他公司换了新老板法人也换了,要求我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这份合同的内容基本全是空白也没有法人签字盖章,连我工作的地址也不是填写的现在工作地址,所以我拒绝签这份劳动合同,但在2016年5月6日收到公司一封便函说要求10日内主动申请签订劳动合同,如不签就视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终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请问如果我坚持不签单位是不是可以跟我解除劳动关系,我能得到三年不签合同的补偿金吗?

其他 2016-05-09 14: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镇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