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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家人是农村户口,但在县城已经做生意7年,只是每年过年回家几天。并且已经在县工商局登记。他家人前几天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如果能提供工商局的登记记录和他的工人或合伙人的证言,20年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付?急盼各位的回答。替朋友先谢谢!

其他 2009-01-16 15: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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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2005)民他字第25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2006年4月3日 注:200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印发该复函予全国各地高级法院,参照适用。
  • 凭工商登记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南京律师丁平为你解答。
  • 如你所说,是可以的。
  • 按城镇标准赔偿。但要提供暂住证或街道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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