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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在2016年4月4日发生在邯郸市铁西路,我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刘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马路对面横穿过来逆行撞向我的电动三轮车。我打电话报警,交警到了给我要驾驶证,我的是B本,后来事故认定书认定为同等责任,我不服事故认定就去事故科fuyi,在事故科接受fuyi的时间里交警告诉我刘某上诉了,到现在还没有接到法院的任何文件。我认为我的责任次要责任,我该怎么做才能做到

其他 2016-06-25 09: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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