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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曾于几年前为出资购一房,当时是期房,购房发票和合同上直接写的我的名字,但是这套房子直到2003年才办下房产证(我名)。我家子女多,我父母怕日后因此房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就立了一份遗嘱,当时遗嘱上写明:此房从购房之日起已经归我所有,由我一个享有此房的一切支配权。他人无权干涉。又写明立遗嘱的目的是说明以上所述全部是我父母的真实心愿,并表示无论任何原因永远不反悔。希望女儿们遵嘱。并且让几个姐妹都签字了。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姐妹现在因为这件事要与我打官司,我想咨询一下,这套房子是属于赠予还是属于遗赠。这套房子到底应该归谁?

其他 2016-05-13 10: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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