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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内容: 我在浙江宁波打工4年,每年回家看望孩子,而且与家庭电话联系较密,今年2月初春节期间,接到丈夫和一女子电话,告诉我法院已判决两人离婚,我莫名其妙,我没有接到任何手续和电话通知这事,我怀疑他们是在说谎,就让我丈夫寄判决书给我看,于是他2月27日给我邮寄,我3月6日收到,是一份安徽肥东县人民法院2010年11月11日判决的离婚案件的复印件。现在我不知道这判决书是不是真的?如果是,那是否有效?时间过了2个多月丈夫才告诉我,我应该如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力,丈夫应负什么责任? *

离婚 2011-03-09 19: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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