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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培训机构的,合同规定一学期没有结束提前离职要赔偿20000,合理吗?如果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还需要赔偿么?

其他 2018-09-07 00:0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需要赔偿的。违约金是不合理的。
    【追问】但是合同里面有这个条款,签了也没问题吗?
    【回答】该约定是无效的,不影响。
  • 你好,不合理,可以拒绝支付。
    【追问】提前了一个月提出辞职还会出现什么赔偿金么?
    【回答】你好,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无效的,不需要赔偿。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 新劳动法辞职赔偿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5、单位不能扣辞职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况下和劳动者签订了违约金条款。
    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
    7、如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工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采取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
  •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
    (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 需要看你们合同的性质
    【追问】什么意思呢?
  • 您好,不合法。无须赔偿
  • 你好 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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