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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湖北路安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五年多两个月,现公司要解雇我,应该如何算补偿金?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本人于2011.03.15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是每年续签,直至2016.05.15日,本年合同签于2016.03.16至2017.03.15日,至今续签的合同未满,公司无故要解雇我,请问这补偿金应如何算?

其他 2016-05-17 15: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这个是根据你的工资和工作具体时间来计算的。建议你可以先和单位协商一下补偿金的问题。
  • 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您双倍经济补偿金作赔偿。经济补偿金根据您的实际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来计算。
  • 您好,按照实际工作年限可要求五个半月工资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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