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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厂里部分停产,一个月左右。厂里规定放假在家的发放20元生活费,愿意在厂里干杂活的按1770元工资发放。合理吗?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有没有冲突?

其他 2016-05-19 11: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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