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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济南***区有老房子,是老辈人留下的,但本人在外地生活多年,户口也转到外地,房子年久失修,也一直没人住,村民都没有房产证,只有留下的书面证据,现在村里已经测量完了,请问我们这种情况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听说,户口在本地的村民是按人头分的,每人47平的标准,我们没有户口的就只有很少的补偿款,我觉得太不合理了,不管人在不在那住,房子是我们的啊,)请专业人事或知道的朋友能帮忙回答下,谢谢!

其他 2016-05-19 17: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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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您在外地没有固定的社会保障,是需要给与一样的补偿的,包括房子的补偿和相应的安置补助费。如果您对补偿标准不满意,需要法律帮助,您可以给我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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