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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14年4月去世,父亲14年7月去世,爷爷15年10月去世,母亲健在,姑姑想分得我父亲的遗产,能行吗?

其他 2020-08-05 20:0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是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 对于遗产的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财产那些属于死者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比如:住房。规定是只要婚姻期间取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所以,母亲去世,首先确定住房和其他财产属于死者的份额,然后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凭继承公证书,再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对于母亲遗产的继承权,首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属于死者的那部分遗产。
  •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 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 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 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 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 姑姑不能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追问】我父亲早我爷爷一年去世,姑姑想分得我爷爷能分的我爸爸的遗产。父亲去世后母亲一直去赡养爷爷,爷爷的工资比爸爸高好几倍。
  • 姑姑无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追问】父亲早爷爷一年去世,父亲去世后母亲一直去赡养爷爷,直到养老送终。父亲是工人,爷爷的工资比父亲高好几倍。父亲就我一个孩子,父母房子一套现母亲住着。我两个姑姑想分得我爷爷能得到我爸爸的遗产份额。怎么办?
    【追问】我父亲早我爷爷一年去世,父亲去世后母亲一直去赡养爷爷直到养老送终。父亲是工人,爷爷工资是父亲的好几倍,父亲就我一个孩子,父母的房子母亲现住着。现在两个姑姑不顾亲情要分得我爷爷能分得我父亲的那部分遗产份额。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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