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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我自己的二手房,在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当天约定买方付两万元定金,因为买方定金未凑齐,所以双方约定先付一万元定金,五日后再付另外一万元定金,且签了定金欠条。(欠条内容明确写道: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余下定金,买方需承担违约责任)!结果买方在规定时间内未付清余下定金,过期后的转天付了8800,到现在为止(离定金到期日已经过去了14天)还差1200元未付!而且合同上写明只要定金未付清卖房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买方还得支付5%的违约金!请问: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可以找买方要违约金吗?中介在这次办事中有责任吗?

其他 2016-05-20 23: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你好,你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 你可解除合同并扣除定金。没有其他。
    【追问】还有这么个情况,居间合同上写着五月一日买方交卖方两万元定金,但实际情况他只交了一万,而且还写了个定金欠条(定金欠条也是中介提供的)!现在买方还要告我,说合同上写着五月一日交了两万元定金,就证明已经交齐了!可是他还给我写欠条了,这不合理啊!他这种说法对吗?
    【回答】要看你们及中介之间的书面资料。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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