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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3年,她是一个有小孩的人,我们在上海办理了酒席,我给了她家彩礼13000,也买了三金。一直在一起生活了3年。但是现在她无故的就跑了。我问她家要人,她家就无赖一样说你们报警吧。彩礼也不还。我报警了但是警察说无法立案。说这些让我可以找律师起诉。我个人办理了贷款买的手机被那女人拿走了。还有在一起的时候我是做快递的在外面的客户给我的公司的快递费用大约20000左右是转入那女人支付宝的。现在她一走都带走了。我现在怎样起诉?在道德上面我可以提供她和我在一起她一直在和她以前男人在联系,可以提供她在外面勾引好多男人的截屏。在钱上面我可以提供彩礼和三金的证人《都是亲戚朋友同事,一起来喝喜酒的人。》还有我贷款买的手机是我个人名义贷款的。手机店里都有我个人资料和证明那手机是我贷款买的。现在是被她拿走一直在用,价值3000.《她肯本出示不了证据证明是我赠与还是送她,她无法抵赖》还有她支付宝里面从15年4月我开始做快递一直到16年2月。里面转入进去的都是我公司客户付的快递费用。那些钱公司和我那些客户都可以证明那些钱不是我个人钱财、我可以让那些客户把截屏都给我,还可以让他们在帮我出具书面证明证明那些钱是付给公司的不是我个人的。《这些钱她也无法证明是我个人钱,也无法证明这些是我送她的,她更无法证明这些钱已经给我。》就这些情况我怎样打官司?还需要准备什么?

其他 2016-05-23 11: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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