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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07年4月交通事故中当场死亡,肇事者是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百XX村的唐某。他不但不赔偿我们受害方,还到保险公司骗走三者险5万元,说是给受害方的丧葬费,实际上是还他自己的债了。之后我们以唐某为第一被告,大众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判大众保险公司支付赔偿15万,唐某赔偿16万,唐某应于2007年7月前支付2万,2008年12月前支付3万,于2009年12月前支付5万,于2010年12月支付6万。现在都2011年了,唐某并未履行法院的判决分文未赔偿我们受害方,期间我们多次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唐某就以要钱没有的态度,法院也奈他不得,而且我们也是外地的过去几趟都很难碰到唐某,有一次碰到他在家,结果唐某从后门溜走。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想咨询下律师朋友们,目前我们受害方该怎么办。还有什么法律能制裁这样的无赖吗?现在我很苦恼,更是一堵气咽不下,父亲好端端的生命就这么没了,而肇事者确活的潇洒的很,不但不用赔偿还能赚5万元?

其他 2011-03-13 14: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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