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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前购下一房屋,子女4人,爷爷多年前去世,留下房子给奶奶住,现在因为小儿子照顾奶奶,如今奶奶年事已高,想把房子所继承部分立遗嘱给小儿子.请问立遗嘱需要什么?立遗嘱的时候四个儿女是否需要在公证处?

其他 2016-05-23 18: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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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分为:(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即到公证机关公证才有效的遗嘱.自书遗嘱就是自己书写的遗嘱.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证明.代书人可以是律师,遗嘱人最后要签名或盖章.口头遗嘱只可适用于紧急情况下,但也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证明.紧急情况一但解除,遗嘱人所立遗嘱无效.必须以其他方式重新设立遗嘱.
  • 遗嘱,其中公证遗嘱即到公证机关公证才有效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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