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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通过中间人将未到期的债权以低于原债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并通知了债务人,中间人收取一定的费用。请问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债权转让吗?中间人是否就是居间人?中间人收取的费用合法吗?第三人实现债权以前债权灭失或者债务人逃避债务该怎么办?如何防范风险?

其他 2011-03-12 10: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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