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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5年10月30进公司,不过之前都没有签合同,到2008年3月1号才签,一年签一年,到2011年3月1日合同期满,老板说不和我续约,就这样和我解出劳动关系,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最头痛的事我签的合同全部在甲方,唯一能证明的就是在公司买的企业保险。我们没有工资卡,没有厂牌。请问有没有赔偿。谢谢。

其他 2011-03-13 17: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厂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辞退你,属于违法辞退,从入职时起,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 你看看自己符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符合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一年补偿二个月,如果不符合只能获得一年补偿一个月,从08年开始计算,详细欢迎电话咨询东莞吴律师
  • 企业保险也能证明工作关系,现在不续约要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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