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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老家做生意亏了,借了高利贷,借三十万写四十万的借条,中途还了四万,有一次我发生冲突,后经过双方找中间商意按三十万元还,后来我去老家有找担保人,有双方商议在短时间先还拾万,剩下的二十万分期五个月还完,他们来广州所花的费用都由我承担,已经两万多块钱了,就5.23号担保人带放款人来广州,我见面因为今年生意难做,后把车押八万元还给他,差两万元从老的一朋友答还两万,共计就十万元,昨天不知道为什么有带了黑社会来我厂收款了,他有给了别四十万的受权书,当时确实没办法拿到钱,黑社会要求我给七万元,当时在无奈之下我就答应,下午三点多了我还是没有借到钱,后来打电话给老家的表哥借了三万,给了黑社会,后来要求我29号要给两万,下月5号要给两万,没有写任何收据,当时我老婆要他们写收据,马上就翻脸了,说不要了,后来我说了几句好话把钱拿走了三万,还威胁我们不能告诉当事人。我请求法律给我公证!

离婚 2016-05-28 20: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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