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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近期要和爱人准备离婚,我们结婚有五年多了,有一个儿子。从结婚到现在都是父母给钱我们用,包括小孩的生活费!其中就我一人短期出门务工几次,这几年在武汉地区学校食堂承包档口做餐饮!几次都没有赚钱!今年生意好点!一个月大概盈利三万元!其中我爱人在这边做了一个半月,为钱得事情和她的家人闹的不欢而散!她父母让她回去带小孩,给了一万给她。这边生意合同是我父亲签的!我是师傅,现在就我和我父母在这边!现在我和我爱人名下什么都没有!如果走法律程序算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一个月盈利三万,我父母和我三人有多少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档口的老板负责人是我父亲!!!谢谢了

其他 2016-05-28 14: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与您父母有没有约定每个人具体的工资问题啊,属于您工资的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建议你们首先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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