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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从2004、2005、2006年分三年付清,其中04、05年为婚前,06年为婚后,婚前的9万元房款由被告付,婚后的1万元房款由原告付,离婚后原告无住房且抚养女儿,房产该如何分割

离婚 2011-03-14 20: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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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本人有多年办案经验,需要法律服务时联系本人
  • 婚后房屋增值部分是共有,请来电
  • 你好,你所说的要有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如果能证明那就是你的婚前可以财产。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解决,以利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获取更大的法律利益。 如还有其他方面的细节问题或者疑惑,可以随时咨询联系。
  • 看房屋所有权证在谁名下?
  • 关键的问题该房屋产权证何时取得?如果是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但你可以就你们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主张债权。
  • 根据你的叙述,初步判定该房屋为被告的婚前财产,应为被告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由被告将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补偿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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