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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给我签的合同是试用期合同,而且还是提前十五天……那即使和他签了合同,他这一条也是无效的吧?我只需提前三天通知他们,他们也没有理由扣我的工资吧?

其他 2016-06-01 17: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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