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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现在还在坐月子我和婆婆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吵吵起来他骂我妈妈骂得很难听然后把我妈急眼了我也回了他一句然后他就不干了又咬着我骂她了跟我说事然后我不搭理他我想回家坐月子他还不让就跳了脚的骂我然后说让他儿子和我离婚?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离婚孩子的归属权在我还是它们我想要孩子其他的什么都不要

离婚 2016-06-02 0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如果孩子一直有抚养,判给你的可能性大
    【追问】嗯孩子刚刚十二天我就想知道以后孩子会归我吗好舍不得孩子我和老公并没有意见我只是不想让老公为难所以想离婚因为我婆婆的性格就是唯恐天下不乱得主儿。现在嚷嚷的小区满大街见个人久没就跟人家说所以说我真没有再过下去的希望了老公在中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哎好头疼我现在咨询一下就是怕万一我们在闹的不可开交的时候我心里还有个底我没别的要求就是想要孩子
  • 双方可以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如果起诉的话一般情况下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会判给母亲抚养,可以要求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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