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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诸暨江龙工业区一家机械厂上班,厂名原叫*精工有限公司(现改为*机械厂)。我是3月丨日进的厂到4月1日离职,刚好一个月,离职都有手续办好的。进厂时跟招聘的说好4500一个月,做车床。先做一个月试用期,当时没签劳动合同,现5月31号发的工资发到手只有3000,后来跟财务的说她不知道,字是老板签的,后来跟老板说他他说他也不知道,叫他说出理由来他也说不出来,后来干脆直接跟我说我又没有跟你说好工资多少一个月,我就给你3000元一个月,你们就到劳动局去投诉好了,后来我和另外一个同事(他也一样被扣1千多元)一起到诸暨暨阳街道办事处劳动监察去投诉,他们说他们也没办法,他是个无赖,不止你们,好多人都来投诉过从去年开始,。 你说该怎办?

其他 2016-06-03 15: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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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因为你们之间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方又无证据证明你的工资到底是多少的情况下,只能以最终给你实发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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