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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和单位已签劳动合同,现已过试用期,但单位一直未帮缴社保,请问如果是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是否能随时离职,因为现在已经没去上班了,单位发信息来说三天没来当矿工,当做自动离职,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如果是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信息!

其他 2016-06-05 23: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应该为员工购买社保。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有两种方式处理上述问题。一,递交辞职信,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和单位办理好交接手续,那么您就可以离职了。同时保留递交辞职信的证据。这样可以避免被单位追究责任。二,到劳动局投诉该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单位没有履行法定缴纳社保的义务。这样也可以避免被单位追究责任,而且还可能拿到经济补偿。
    【追问】当时没有考虑这么多,已经自动离职了,那还可以追回补缴的社保金额吗?还有单位可以追究责任吗?
    【回答】可以拿劳动合同到社保机构,请求让单位补缴,一般社保机构会调查。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 这个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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