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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服装加工厂工作两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上班时间太长明每天要做14个小时,一个月只有一天休息,并且清明节也没有假期工资也不加,所以和老板说不干了,当时老板同意了,到月底结工资了,老板拖延并且说厂里规定只可以拿百分之70的工资,请问这个规定合法吗,不合法我该怎么办,我还有一个月19天的工资没有拿到

其他 2016-06-06 10: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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