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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2010年经朋友介绍承接一教学缩舍,当初说好价格为,每地平方140元计算,但是在施工期间,甲方老板与介绍人签了合同,本人到工程快完工才知晓,在施工期间,所有一切事务都是本人带领民工一起完成,民工工钱都从我手所发,所有工钱都是甲方老板给我,与签合同的中间人无关,总共工钱在17万元左右,到完工以后甲方才给我11万2仟元,还欠我5到6万元,完工以后向他讨要,他却一再推托,要我找中间人,还找各种理由不肯给钱,导至我家每年都有民工来讨帐,事到如今已有五年之久,本人想问大律师,这钱还能讨回来吗?本人家庭很困难,望大律师邦助!!!!

离婚 2016-06-07 16:2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作为实际施工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你可收集证据后起诉维权。
  • 您好!5年期间有没有向对方催要过欠款?如果有,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还有就是欠款事实,能够提供哪些证据?
  • 如你家庭经济困难,你可以去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帮助你向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 您好,您需要搜集相关证据,之后可以以甲方老板为被告起诉要求支付剩下的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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