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交通事故后,没住院,但回家由亲人代护理,因此没有护理证明; 还有出事事故处理时候,陪同人员的误工费用, 怎么要求赔偿?上诉法院能执行赔偿吗? (如果也要证明的话,从什么途径开的证明才算有效)

其他 2017-07-15 20:1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付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偿法院的标准有一定差别的。释》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按照法律规定,对方应当严格按照责任认定书的责任比例全额赔偿,而不是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你可以到相关医院病案室复印一份病历(要求盖章)、打印一份用药明细及发票,依法通过诉讼主张:1、 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6、营养费;7、残疾赔偿金;8、精神损害赔偿金。
  • 要有有效票据
  • 你没有住院,法院不支持配护费,
  • 护理费是本人的诉求。根据你讲述的情况,不可主张护理费。
  • 你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误工的时间以及需要护理的时间,以次作为证据向对方主张赔偿.
  • 建议委托专业人士提供帮助为宜。
  • 你可以持有关病例去司法鉴定所鉴定
  • 没有住院说明伤情不严重?一般不能主张护理费,你可以持有关病例去司法鉴定所鉴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