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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突然跟我说要我干到这周五结束工作,说我做的挺好,就是公司资金不足,问了好几次都没有跟我们签劳动合同更没有交保险,公司成立9个月,我上了9个月的班,这个情况下改怎么补偿

其他 2019-05-15 21:0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单位应当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金的。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
  • 以有限公司为例,设立有限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
    (6)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7)递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8)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依《合同法》第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一回事。若当事人约定合同的生效须满足一定条件的,则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应在合同成立后并且其条件成就时。  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应是合法的。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凡是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以及未经正式批准而被存货人占有的限制流通物,保管人不得为其提供仓储场所。这要求保管人加强对入库仓储物品的验收工作。
  • 你好 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工资差额。以及单位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 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双倍经济赔偿金
  • 您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未签合同部门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保,以及承担违法解除的双倍经济赔偿金(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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