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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户口在韶关浈江区,我与一外国人与2008年9月在韶关市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我地已经长时间分居,超过两年,现在我想离婚,但他不同意,过年前我去浈江区法院起诉离婚,但他们说没有翻译,语言沟通不了,没有受理,后来我又去了中院,中院领导和浈江区商量后要我去武江法院起诉,我又去了武江法院起诉,现在武江法院又说找不到翻译,语言沟通不了要我回去户口所在地起诉,他说民法规定这样的,这件事已经拖了很久了,我现在很困惑,不知道应该怎样做,请各位律师指点,谢谢!

离婚 2011-03-28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我不知当初中院叫你去武江法院起诉的理据是什么?你在浈江法院起诉本来是没错的,同时如果你说的已分居超过两年属实的话,已符合有关离婚的条件,至于翻译问题,我相信偌大一个韶关不可能找不到一个翻译,只是依法该费用应由你来承担。
  • 你的案件还是要在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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