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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合并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我没有签。公司三月三十一号通知我四月放假一个月,五月3号上班(五月一号劳动节),五月三号上班到中午又被通知放假一个月。请问这属于连续放假吗?因为连续放假第二个月公司就可以发最低劳动保障了,我第二个月就被调整掉了一千块。这合法吗?

其他 2016-06-15 16: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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