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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是与商场业主签的。合同期限为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2015年12月份又签订了第二份合同,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这份合同是由商场,业主,承租。三方签的。费用交到215年7月。两份合同都是法人母亲签的。现在业主想要执行第一份合同。承租方想执行第二份合同,营业执照承租方办到2016年12月。请问随的执行正确。

其他 2016-06-18 13: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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