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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水电工帮我家卫生间装个浴霸时用去不到两米的电线,在结帐后付钱后,发现却算了六米的线钱。事后得知是被做水电工的偷偷截留放下自己的包里了。为此,经同店家交涉,同意到我家来看,并答应帮我家把其他水管坏的地方修好。我家养了条狗,我母亲曾告知过水电工,我家的狗是要咬人的,我母亲说过,她在时不要紧,不在时是不能随便进出的,结果在水电工第二次去我家做事时,我母亲不在家,门是关着的,水电工去时,狗已经叫着的来到了门边,而水电工却推开了门,在准备进去时,被狗咬伤了手,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负,怎么分担这个责任?事后我母亲认为被狗咬了反正针总是要打的,就是让他去打针了。现在针打好了,而打针的钱应该怎么算呢?

其他 2011-03-21 07: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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