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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工厂上班,工作中的失误,公司赔了钱,说全权由我负责并在我工资上扣除。然而本厂是压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额以上个月工资发本月工资中扣除,这样合理嘛?

其他 2016-06-17 09: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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