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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嘉华水泥厂工作6年多了,签合同签了两次,分别是4年,笫二次是3年,到年底合同就满了。公司现在整顿2个月了,说不和我续签合同啦。我们家里面只有我一个人在工作,上有妻子从小身体就不好,几乎差点死掉。下有孩子刚满6岁,在读大班,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该怎么样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维权 2016-06-17 15: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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