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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08年9月25日与拆迁协议甲方常州**有限公司达成拆迁协议,协议规定甲方在拆除本人房屋后安置一套28.85的铺面给我铺号为33号,本人因为此条件愿意拆迁并一次性付清了所有房款。最近甲方通知我去签房产合同,但是实际面积为22.5平方,差异6个平方,差异率在3%以上,而且铺号也变更为43号。为此我拒绝签订房产合同,希望甲方可以按规定对我进行赔偿或协商重新安置与协议面积一致的铺面,甲方拒绝按协议对我进行安置,仅同意退还多余面积的差价。我认为甲方涉嫌欺诈,是否可以进行法律诉讼?谢谢

拆迁补偿 2018-04-13 14: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条款,另一种是合同没有约定,但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的协议。
    2、约定赔偿
    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
    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
    赔偿可以用金钱货币形式确定,也可以用非金钱方式确定。
  •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
    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合同法,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法定赔偿方法一般是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下运用。
    在法定情况下,法律不仅规定了违约赔偿的条件、范围,也规定了赔偿的计算办法等。
    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的情况下,有些法律还规定了赔偿限额,主要是对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
    对超过这一限额的,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合同的变更包括当事人协商变更和请求法院、仲裁机构强制变更两种情形。另外《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行为变更的规定适用于合同的变更(两者的变更条件本就区别不大)。《合同法》第77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78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要求对方按原来的协议履行
  •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实际履行协议内容。否则,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可以带材料和律.师面议。 常州地区,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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