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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有这么个情况,想咨询下应该怎么处理。1.交通事故,事故不严重,只是碰坏了车子,责任方被判全责,开具的是一般性交通故事认定书2.责任方开车的司机属于一个旅游公司的员工,受害方是否是向司机所属公司直接追责任3.受害方在一年内多次追讨车辆维修费无果,且责任方多次相约受害方在固定地点相见,受害方两城跑多次,责任方却无一次出现过,且电话沟通态度恶劣,拒不履行事故责任,还扬言随便受害人去告。本来维修费不多,却浪费了受害人很多时间与精力,责任方还几次三番的忽悠戏弄,如果要告责任方应该怎么走流程呢?

其他 2016-06-18 22: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解决
  •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 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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