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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一家投资公司做副总经理,然后老板和总经理还有公司几个主要负责人都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了。我这个朋友借钱给另一个朋友,是在上班期间借的,都是自己挣的工资和奖金,那这个借出去的钱算非法所得吗?这个钱该怎么要?要全部上缴吗?现在人家没有能力偿还了。应该怎么做?

其他 2016-06-20 15: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合法收入则是不在没收范围。合法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需要积极偿还
    【追问】他的收入是工资和奖金,应该不是合法收入吧。就是把客户喊来投资理财,然后拿提成,可是现在老板把钱不知去向。
    【回答】这笔钱要么被追缴,要么会被法院要求偿还的。
  • 若为个人取得的合法财产,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再申请强制执行
  • 合法收入不作为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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