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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写了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必须要两个人一起去吗,一个人去办理不可以吗

离婚 2019-11-25 20:5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离婚是两个人的事,依法必须由两人亲自到场办理。
  • 离婚协议书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此,应与《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民商事合同可以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违约责任的约定;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最后是双方签字,时间。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
  • 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或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 两个人,这种事能代表么。
  • 你好,必须两个亲自过去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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