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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有个人去年11月在公司上班(做杂工)150元一天,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年前已经接清账,年后于3月1日又返公司上班,(清洁工),在次上班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于6月19日公司喊去办离职手续,都是公司领导办的,工资按每个月2000元发的,看像这种情况有无双倍的经济补偿,这事就麻烦。

离婚 2016-06-24 07: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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