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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骑电动车过斑马线,被一辆大客车接车尾部,人摔倒在马路上,后脑血肿,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半月后,血肿包变小,出院,一周后复查。肇事方急于办理手续,说时间长了保险公司拒付。己报警,协议时车方全责,垫付医疗费。现有几个问题咨问一下。一保险公司赔付有无期限?二车主有无赔付责任?三精神损失如何索赔?四保险公司所要材料给车主后是否自己要留复印件?五工作单位是私人工商户,无纳税证明怎么办?请指点迷津,谢谢!

征地补偿 2016-06-22 16: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保险公司不存在拒赔期限的,车主在保险责任意外根据过错承担责任,未理赔前建议不向保险公司提供所有材料,防止后期打官司有障碍,工资证明以实际误工损失算。可以来电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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