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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工地室内装修工人,在2015年11月23日上班时被电锯切到左手腕,神经血管都被切断,当时就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医院也做了修复手术。我跟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所以公司没用买社保,我现在没有劳动能力了,请问我该向公司要求什么保障?

其他 2016-06-22 19: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的。
  • 你好!如果你跟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即使没与你签订合同,但也影响你们之间劳动关系的确立。你可以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申请工伤认定。
    【追问】您好,我想请问下,我是由我的包工头聘请的,出了这样的事,我的包工头责任大还是成包这个工地的公司责任大,还是公司没有责任?
    【回答】你好!如果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所以要看包工头有没有用工主体资格来确定责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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