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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底我父亲因为得了肾癌做了左肾切除手术,伤口缝合处于2015年初长出包块,当初以为是癌症转移,四处求医。2015年下半年包块开始流水后又流脓,伤口贯穿,在做引流手术时引出疑似纱布的物品,医院解释说是可溶性纱布、院方没有过错,现已将院方告上法院。可法院说那块纱布应该由我们做鉴定举证,请问有这说法吗?举证责任倒置现在还适用吗?

其他 2016-06-24 13:1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因此,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无以及在医疗行为中有无过错担负证明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因果关系和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不等于患者对任何事实都无需举证,患者必须对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及受损害的事实举证,而医疗机构只有能够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护人员和医疗单位没有过错,医疗单位才不承担。
    【追问】请问四川有没有机构对医用棉纱进行鉴定?是否像被告所说的只有公安部才能鉴定?谢谢!
    【回答】你好,这个要咨询卫生局了解。
  • 你好,现在只有3种情况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1)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医疗机构伪造、隐匿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应由你方通过鉴定证明医院存在过错。
  • 你好,适用的、
  • 举证责任倒置现在还适用
  • 你好,根据你描述属于医疗事故纠纷,你应当尽快封存病历, 然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的,以免超过时效。
  • 您好,可以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追问】追问请问四川有没有机构对医用棉纱进行鉴定?是否像被告所说的只有公安部才能鉴定?谢谢!
    【回答】您好,有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
  • 您好,适用的,可以预约律师当面说明情况并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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